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25-04-18   字体大小:TTT

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也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7 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实力位列全国高校百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7 个,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59 个。

齐全的学科专业、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为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和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已形成多类型、多形式、网络化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现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继续教育品牌特色显著,为广大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成才环境。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取得大专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本地居住证、本地社保证明)。符合政策加分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9 月 10 日截止。

招生专业

专升本:法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英语

加分政策

年满 25 周岁以上人员加分 20 分;其他有关加分、免试政策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函授,专业上线人数不足15 人的,该专业原则上不开班,上线考生若愿意,可调剂到其它专业或由其它院校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入学复查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毕业拿证

学生修满本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宁波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本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宁波大学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021-37567589、1312222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