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关键技术岗位,承担着从源头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职责。随着 “双碳” 目标推进和环保监管趋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该职业适合具备环境科学背景、逻辑分析能力强、熟悉政策法规的人群,对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报名时间
每年4月份在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资格审查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
抽查复核
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于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核对确认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核对确认报考结果信息,核对确认时应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当前报考状态”,当前报考状态栏中“报名完成”按钮显示为蓝色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时间
每年六月份,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安全赴考,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本科目要求考生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排放污染物企业的防治规定、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内容等。备考时需建立知识框架,深入理解并记忆相关法规。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本科目涉及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各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境标准等内容,共十章。考生需熟悉大气、地面水、声环境等不同领域的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本科目共十章,涵盖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等多个方面。考生需掌握环评技术方法,了解如何进行实际操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科目共十一章,内容涉及轻工、化工、石化、医药、冶金、火电及农林水利等类项目的评价特点与内容。考生需根据案例进行实质性分析和评价,考察实际应用能力。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并阅读应试须知。准考证下载遇有问题或准考证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2.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3.考试用具等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作答。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021-37567589、1312222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