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4 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 年 11 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 12 月,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并获得最高等级评价。2010 年,学院被授予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8 年 7 月学院顺利通过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2019 年 9 月,学院整体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迁址到慈溪市办学。2024 年,学院位列校友会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4名。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取得大专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本地居住证、本地社保证明)。符合政策加分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9 月 10 日截止。
招生专业
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法学
加分政策
年满 25 周岁以上人员加分 20 分;其他有关加分、免试政策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函授,专业上线人数不足15 人的,该专业原则上不开班,上线考生若愿意,可调剂到其它专业或由其它院校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入学复查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毕业拿证
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本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021-37567589、13122228268